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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遗产继承
作者:巴黎税务律师 Marc Uzan
国际遗产税:适用哪些法律、征收哪些税、采取哪些策略?
税务律师,2008年起在巴黎律师公会执业——专门从事税法业务,包括跨国遗产
摘要
- 适用法律:原则上,遗产继承适用死者最后惯常居所所在国的法律;但死者可以通过遗嘱选择适用其本国法律(欧盟第650/2012号条例)。
- 法国税制:原则上,如死者在法国有住所,法国对全部财产征税;否则,法国对位于法国的财产征税,如继承人在过去10年中至少6年在法国有住所,还对其所继承的财产征税,无论财产位于何处(CGI第750 ter条),但须遵守税收协定的规定;税率依亲属关系在扣除免税额后为5%至60%。
- 税收抵免:为避免双重征税,CGI第784 A条原则上允许将在境外就位于法国境外的财产缴纳的税款,在该财产对应的法国遗产税限额内予以抵扣。
- 税务律师的作用:分析法国税务后果,计算遗产税和税收抵免,准备法国的申报材料,并处理可能的稽查或诉讼。
哪些管辖权规则和法律适用规则规范国际遗产继承?
- 欧盟第650/2012号条例:原则上由最后惯常居所所在国的机关管辖,旨在避免平行程序;该条例还规定了成员国之间对裁决的承认。
- 通过遗嘱选择本国法律:被继承人可在生前通过死因处分(遗嘱)指定其国籍国法律适用于其全部遗产;该处分对于希望保留法国特留份(réserve héréditaire)的双重国籍人士或旅居海外人士尤为有用。
- 欧洲继承证书(CSE):由公证人或法院出具,可在各成员国证明继承人身份及遗产管理人的权限,便于办理相关手续。
- 欧盟以外的财产:可能适用当地的规则和程序;就法国税务而言,应根据CGI第750 ter条和税收协定分析其情况。在相关国家办理手续,可咨询当地专业人士。
对于包含境外财产或境外继承人的遗产继承,适用何种法国税制?
| 情形 | 法国遗产税 | 税收抵免(CGI第784 A条) | 税收协定 | 备注 |
|---|---|---|---|---|
| 被继承人为非居民,财产位于法国 | 是,就位于法国的财产征税(第750 ter条第2°项);扣除免税额后,根据亲属关系适用5%至60%的税率表 | 否:该抵免仅针对就位于法国境外的财产在境外缴纳的税款 | 需核实:税收协定可能将征税权分配给另一国家 | 如死亡发生在法国本土,原则上须在死亡后6个月内申报并缴税(其他情况下,尤其是在境外死亡,为12个月) |
| 被继承人为非居民,财产位于法国境外,继承人在过去10年中至少有6年住所在法国 | 是(第750 ter条第3°项) | 是,以该财产对应的法国遗产税为限 | 视情况而定 | 原则上须提供在境外缴税的证明 |
| 被继承人、财产及继承人均位于法国境外 | 否。如被继承人住所在法国,其全部财产均须纳税(第750 ter条第1°项)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原则上无须在法国申报 |
| 被继承人住所在法国,财产位于境外 | 是,就位于法国及境外的全部财产征税(第750 ter条第1°项) | 是:就该财产在境外缴纳的税款可予抵扣,以该财产对应的法国遗产税为限 | 是,如存在税收协定 | 原则上优先适用税收协定 |
如何处理国际遗产继承: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 涉及的国家(最好与律师一起):宜确定与死者及继承人相关的国家(居所、国籍、财产所在地)以及遗产方面的税收协定,以预判可能的双重征税和在法国的申报义务。
- 资产清单:不动产、银行账户、证券、加密资产、人寿保险、公司股份,列明其所在地、死亡之日的价值以及夫妻财产制可能产生的影响。
- 官方文件: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公证书(acte de notoriété)或同等文件及译文;办理可能需要数月时间。
- 适用法律:遗嘱或欧洲继承证书可用于确定所选择的法律;如未作选择,可通过多种材料(租约、账单、领事登记)证明死者的惯常居所。
- 计算遗产税:先扣除免税额计算在法国应缴的遗产税,如适用,再计算在境外已缴税款的抵免。
- 2705-SD申报表:如死亡发生在法国本土,原则上应在死亡后6个月内提交;其他情况下(尤其是在境外死亡)为12个月,同时缴纳遗产税,或申请分期或延期缴纳。
由谁提交申报、期限多长、向哪个部门提交、使用哪些表格:本站指南在法国申报跨国遗产:由谁申报、在哪里、何时、如何申报?结合计算实例逐一讲解这些步骤。
如何避免法国与其他国家之间遗产税的双重征税?
- 适用的税收协定:法国已签订约三十项遗产方面的税收协定,尤其是与西班牙、美国和英国;每项协定都按财产类型(不动产、股份、债权)明确征税权的分配。
- CGI第784 A条:如无税收协定,就位于法国境外的财产在境外缴纳的税款,原则上可在该财产对应的法国遗产税限额内抵扣;宜单独列出相关税基并提供付款证明。
- 协定规定的方法:税收协定可能规定税收抵免或累进免税;律师核实适用的方法,并测算其对在法国应缴遗产税的影响。
- 证明文件:境外完税凭证、估值证明、译文;如无证明,抵免可能被拒绝,存在双重征税的风险。
我在案件中看到的情况
我处理的大多数跨国遗产案件,在外国一方都存在复杂情况。我的案件中反复出现以下三点。
- 外国程序漫长,法国期限较短。外国的遗产程序往往耗时很长。然而在法国,如果死亡发生在国外,原则上须在死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提交遗产申报(死亡发生在法国本土的为六个月)。关键在于妥善办理法国的程序,而不必等待外国程序结束:视具体情况,可以考虑先提交临时申报、之后再补充,或采取其他解决办法。
- 税收协定往往起决定性作用。税收协定常常使全部或部分财产在法国免税,因此涉及的金额非常大。然而,税务机关的许多部门对这些机制并不熟悉。我的工作就是解释并维护案卷,尤其是把案卷表述得清清楚楚,使协定的适用不成为争议焦点。
- 在国外缴纳的税款。如果已在另一国缴纳了遗产税,目标是能够将其抵扣在法国应缴的税款中。税务机关在这一点上非常严格,因为抵扣会减少法国税款。表述上的一个错误就可能导致抵扣被拒;此后要追回多缴的法国税款,就需要经过繁重、漫长且结果不确定的程序。相反,根据我的经验,一份表述得当的案卷几乎总能从一开始就获得抵扣,避免这些程序。
除美国和英国之外,我处理的遗产继承案件尤其涉及德国、瑞士、以色列、西班牙、葡萄牙、香港、新加坡和中国。来咨询我的一般是继承人。如果遗产中没有位于法国的不动产,我会从头到尾负责法国税务方面的工作,无需经过法国公证人;如果有这类不动产,案件原则上由公证人办理,我无法介入。我有时也与外国公证人合作,合作进行得很顺利。引发问题最多的财产是股票和位于国外的不动产。
提交临时申报时,一般会被税务机关顺利接受:如果案卷陈述得当,税务机关之后很少会提出问题。当遗产税已经到期应缴、而资金仍被冻结在国外时,情况就比较棘手:一种解决办法可能是与税务机关协商分期缴纳计划,但这并不容易。较少见的情况是,被继承人的税务住所存在争议;这类案件很复杂,因为需要收集大量证明材料,而继承人未必都能获得这些材料(被继承人的申报表、纳税通知书和银行对账单,而且往往在国外)。
令我印象深刻的案件中,有一宗同时涉及美国和英国的遗产继承,案情复杂,涉及金额巨大。我与美国和英国的律师协同合作,优化了这宗遗产在法国的处理:根据税收协定,这宗遗产在法国获得全额免税,无需缴纳任何遗产税,相关申报也已获法国税务机关认可。这一结果取决于该案的具体事实,不能据此预判其他遗产案件的结果。
因此,这类案件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前期准备:向税务机关陈述情况的方式与规则本身同样重要。每一宗遗产案件都不相同,在采取任何步骤之前,仍需逐案分析。
为何要就国际遗产继承聘请税务律师?
- 财产规划:视情况而定,赠与、产权分割或其他方案可能影响遗产税;律师分析其在法国的税务后果,包括反避税规则方面的影响。
- 保障:对遗嘱或赠与方案进行税务分析,必要时申请税务裁定,并与公证人配合。
- 抗辩与诉讼:准备对登记税务机关(ENR)信息询问的答复,在税款被上调或税务住所受到质疑时,代理当事人出席调解委员会(commission de conciliation)或普通司法法院(Tribunal judiciaire)的程序。
- 协助:如有需要,为非居民继承人办理法国税号,并就法国税务问题与公证人协调。
常见问题
在国际遗产继承中,为什么法国要对我在法国境外继承的财产征税?
法国适用CGI第750 ter条:如您在过去十年中至少六年在法国有住所,法国原则上可以对您所继承的财产征税,即使这些财产位于境外,但须遵守税收协定的规定。
原则上,就这些财产在境外缴纳的税款,凭证明文件可以抵扣相应的法国遗产税(CGI第784 A条或税收协定)。
对于在境外继承的房屋,如何计算和抵扣法国《税收总法典》(CGI)第784 A条规定的税收抵免?
原则上,先确定在法国扣除免税额后的应税净值,再计算相应的法国遗产税(依亲属关系为5%至60%),然后在法律或协定规定的条件下与在境外缴纳的税款进行比较:如境外税款较低,法国原则上征收差额;如境外税款等于或高于法国税款,原则上无须就该财产缴纳法国遗产税。
抵免额原则上在第2740-SD号表格上确定,该表格附于遗产申报表,并附上境外税款的缴纳凭证(必要时附译文)。
如死者生前居住在境外,是否需要在法国提交遗产申报?
原则上取决于两个因素:是否有位于法国的财产,以及继承人的住所(在过去十年中至少六年在法国有住所的人,原则上须就其所继承的财产在法国纳税,无论财产位于何处)。只要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原则上须在死亡(发生在法国境外)后12个月内向非居民税务服务处提交申报,但须遵守税收协定和免于申报的规定。
本站指南法国跨国遗产申报:由谁、在哪里、何时以及如何申报?结合示例详细介绍了这些规则;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仍建议由律师进行分析。
法国与哪些国家签订了遗产税收协定?
根据更新至2025年10月31日的官方清单,法国与33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此类协定,其中包括德国、奥地利、比利时、西班牙、美国、芬兰、意大利、英国和瑞典;其中8项协定同时涵盖赠与。完整清单见境外遗产继承的税务处理一文。法国与瑞士、葡萄牙或以色列等国均未签订此类协定:就法国而言,此时仅适用法国规则。
术语表 & 核对清单
惯常居所:被继承人稳定、长期生活的国家。
免税额(abattement):计算税款前扣除的金额:直系亲属为100 000欧元。
欧洲继承证书:在欧盟范围内获得承认、用于证明继承人身份的文件。
清单:跨国遗产的5个要点
□ 已分析适用法律和税收协定
□ 已完成法国境内外全部财产的清单
□ 已取得继承人身份公证书或欧洲继承证书
□ 在分割遗产前已计算遗产税和税收抵免
□ 已按期提交2705-SD申报表,并保存完税凭证
延伸阅读
- 法国《税收总法典》(CGI)第750 ter条:法国遗产税的属地适用范围。
- 法国《税收总法典》(CGI)第784 A条:外国税款的抵扣机制。
- 欧盟第650/2012号条例(Règlement (UE) 650/2012):法律选择与欧洲继承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