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居住在法国,持有一份在境外保险公司开立的人寿保险合同:可能是迁居法国之前签订的,可能是私人银行推荐的,也可能沿袭了您在另一个国家的储蓄习惯。某一天,您取出了其中一部分资金,或者全部资金。这就叫作赎回。需要在法国申报吗?按什么金额纳税?为什么境外保险公司没有为法国预扣任何税款?
本文面向对此一无所知的读者,逐步解释法国如何对境外人寿保险的赎回征税:取款中真正应纳税的部分、税率、须在次月提交的2778表、所得税申报,并配有两个计算实例。本文只涉及在法国的纳税问题;合同本身的年度申报,请参阅本站关于在境外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申报的文章。
要点
- 对于法国税务居民,在境外签订的人寿保险合同的赎回原则上在法国应纳税,与法国合同的赎回一样。
- 只有取款中包含的收益部分应纳税,而不是取出的全部金额:部分赎回时,该部分按比例公式计算。
- 境外保险公司原则上不预扣任何法国税款:应由投保人自行通过2778表,在赎回次月的前十五天内申报并缴纳一笔预缴税款和社会税,然后在次年申报收益。
- 所得税税率为12.8%;对于在欧盟或欧洲经济区签订、期限满八年的合同,部分收益在扣除扣除额后适用7.5%的税率;社会税原则上为17.2%。
- 在境外预扣的税款(如有),视税收协定而定并经分析后,可能在一定限度内在法国享受税收抵免。
- 每份合同、每种情况各不相同:在申报赎回或更正以往的申报之前,建议咨询律师,以确定最合适的做法。
目录
赎回、保费、赎回价值:需要了解的术语
人寿保险合同就像一个储蓄“信封”。您向其中投入资金:这就是保费(也称缴款或投入资本)。保险公司将这些资金用于投资,投向保证资金或称为“投资单位”的金融产品(股票、债券、基金)。随着时间推移,合同的价值会发生变化:这就是赎回价值,即如果您今天取出全部资金所能拿回的金额。
赎回就是取款。如果您取回合同的全部价值,合同随即终止,这是全部赎回;如果您只取出一部分,合同继续存在,这是部分赎回。收益(税法术语中称为“产品”)是合同价值与您投入金额之间的差额:即合同内部累积的利息、股息和资本利得。
什么是“境外”人寿保险?
对法国税务机关而言,关键在于保险公司的设立地点:在法国境外设立的公司签订的合同就是境外合同,即使合同以法语写成,即使是由法国银行推荐的,即使签订时您已经居住在法国。投保人的国籍并不重要。但保险公司所在的国家会影响税率,下文将会说明:区分设立在欧盟或欧洲经济区(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的保险公司与设立在其他地方的保险公司是有必要的。
无论是否赎回,合同本身原则上每年都应申报(8TT栏和3916-3916-bis表):本站3916表指南介绍了如何填写。
只有收益应纳税:如何计算赎回中应税的部分?
这是实践中最困难的问题。您取款时,其中一部分对应您自己投入的资金,您只是将其取回,另一部分对应收益。只有收益应纳税。您投入的本金不会被第二次征税。
全部赎回
计算很简单:应税收益 = 收到的金额 − 已缴保费总额。一份缴纳了1 500 000欧元保费、以2 300 000欧元赎回的合同,产生800 000欧元的收益。
部分赎回:比例规则
部分赎回时,视为取出的每一欧元所含本金与收益的比例,与取款当日整个合同的比例相同。应税部分按以下方式计算:
应税收益 = 赎回金额 −(已缴保费 × 赎回金额 ÷ 赎回当日合同的总赎回价值)
“已缴保费”是指尚未在以前的赎回中返还的保费:每次赎回都会“消耗”一部分本金,这部分本金不能被第二次扣除。
进行这一计算需要三个数字:已缴保费总额(以及已返还的保费)、取款当日合同的赎回价值和取出的金额。境外保险公司并不总是以这种方式提供这些数字:其对账单往往只写明支付给客户的金额,而不区分本金和收益。因此,取得这些明细是第一步。
收益适用什么税率?
适用的制度取决于缴款日期、合同期限和保险公司所在的国家。对于2017年9月27日起缴纳的保费(目前大多数合同都涉及),规则如下。
合同不满八年:12.8%
无论保险公司在哪个国家,收益均按12.8%的统一税率征税,没有扣除额。
合同满八年:扣除额和7.5%的税率,须符合条件
如果保险公司设立在法国,或设立在与法国签订了行政协助协定的欧盟或欧洲经济区国家,则适用两项优惠:
- 每年扣除额:单身人士4 600欧元,共同报税的已婚或签订民事伴侣关系(PACS)的夫妇9 200欧元,由家庭的所有合同共用;
- 对150 000欧元保费所对应的收益部分适用7.5%的税率;超过部分,即超出150 000欧元的保费所对应的部分,按12.8%征税。
150 000欧元的门槛按个人计算,将其所有合同(法国和境外)截至赎回前一年12月31日尚未返还的保费相加。超过该门槛时,按7.5%征税的收益部分按比例计算:收益 × 150 000 ÷ 已缴保费(指2017年9月27日起缴纳的保费)。扣除额先从按7.5%征税的部分中扣除,再从按12.8%征税的部分中扣除。
如果保险公司设立在欧盟和欧洲经济区以外,原则上不适用这两项优惠:即使满八年,收益仍按12.8%征税。
社会税:17.2%
此外,收益还须缴纳社会税(CSG、CRDS和团结税),人寿保险收益的总税率为17.2%:2026年决定对其他投资收入提高CSG(18.6%),但不适用于这类收益。扣除额不减少社会税。对于境外合同,社会税原则上在赎回时按取款中包含的收益部分缴纳。
较早的保费怎么办?
2017年9月27日之前缴纳的保费所对应的收益适用不同的规则(按累进税率表征税,或在赎回时选择适用最终性预扣税,其税率取决于合同期限)。同一份合同可能同时涉及两种制度:这时,在新旧保费之间分配收益需要精确的计算。
| 情况(2017年9月27日起缴纳的保费) | 所得税 | 扣除额 | 社会税 |
|---|---|---|---|
| 合同不满8年,任何保险公司 | 12.8% | 无 | 17.2% |
| 合同满8年,欧盟或欧洲经济区保险公司(签有行政协助协定) | 150 000欧元保费对应部分为7.5%,超过部分为12.8% | 每年4 600欧元或9 200欧元 | 17.2% |
| 合同满8年,欧盟和欧洲经济区以外的保险公司 | 12.8% | 原则上无 | 17.2% |
如果选择对当年全部投资收入统一适用的选项(2OP栏),收益可以按所得税累进税率表征税,而不适用统一税率。收益金额较大时,这一选项很少有利,但可以视情况进行比较。
境外保险公司不为法国预扣任何税款:投保人需办理的手续
对于法国合同,保险公司在赎回时自行预扣一笔预缴税款和社会税,然后将信息传送给税务机关。境外保险公司原则上不这样做。因此,手续由投保人自行办理,分为三个步骤。
1. 次月十五天内:2778表
第2778号表格用于向住所地税务局申报并缴纳一笔所得税预缴税款(即“非最终性统一预扣税”)和社会税。该表格应在赎回次月的前十五天内提交,并同时付款。预缴税款为收益的12.8%;对于在与法国签订了行政协助协定的欧盟或欧洲经济区保险公司签订、期限满八年的合同,为7.5%。它只是一笔预付款:将在次年从最终税款中扣除,多缴部分将予以退还。
前两年的参考税收收入低于25 000欧元(单身人士)或50 000欧元(夫妇)的家庭可免缴预缴税款,但不免缴社会税。设立在欧洲经济区的保险公司如果获得客户的授权,也可以代为办理这些手续:向保险公司核实这一点是有益的。
2. 次年春季:所得税申报
无论是否已缴纳预缴税款,收益随后都应在赎回当年的所得税申报中申报。在2026年提交的申报(2025年收入)中,2017年9月27日起缴纳的保费所对应的收益填入2VV栏和2WW栏(满八年的合同,按7.5%和12.8%征税的收益)或2ZZ栏(不满八年的合同),已缴纳的预缴税款填入2CK栏。合同本身与每年一样,在8TT栏和3916-3916-bis表上申报,包括合同终止的当年。
3. 夏季:纳税通知
税务机关计算最终税款(适用扣除额并在7.5%和12.8%之间分配),扣除预缴税款,然后要求补缴余额或退还多缴部分。
实例一:满八年合同的全部赎回
一对已婚夫妇是法国税务居民,持有一份以妻子名义于2017年10月在设立于另一个欧盟国家的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签订时一次性缴纳了1 500 000欧元保费。妻子没有其他合同。2025年11月,即八年多以后,她以2 300 000欧元赎回了整份合同。
- 应税收益:2 300 000 − 1 500 000 = 800 000欧元。
- 按7.5%征税的部分:800 000 × 150 000 ÷ 1 500 000 = 80 000欧元;按12.8%征税的部分:720 000欧元。
- 夫妇的扣除额(9 200欧元)从7.5%部分中扣除:(80 000 − 9 200)× 7.5% = 5 310欧元。
- 12.8%部分:720 000 × 12.8% = 92 160欧元。
- 所得税:5 310 + 92 160 = 97 470欧元。
- 社会税:800 000 × 17.2% = 137 600欧元。
合计涉及235 070欧元。实际操作中,妻子原则上最迟于2025年12月15日提交2778表,缴纳60 000欧元的预缴税款(800 000欧元的7.5%)和137 600欧元的社会税。2026年春季,所得税申报原则上在2VV栏填写80 000欧元,在2WW栏填写720 000欧元,在2CK栏填写60 000欧元的预缴税款;随后纳税通知要求补缴37 470欧元的余额。
如果同一份合同是在设立于欧盟和欧洲经济区以外的保险公司签订的,原则上既没有扣除额,也不适用7.5%的税率:800 000 × 12.8% = 102 400欧元的所得税,加上同样的137 600欧元社会税,即240 000欧元。这时2778表的预缴税款为12.8%。
实例二:两次部分赎回,以及全部金额的陷阱
一位法国税务居民于2020年向一份在设立于欧盟国家的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缴纳了2 000 000欧元保费。2025年,合同价值3 200 000欧元,他取出1 200 000欧元。合同不满八年。
| 计算 | 2025年赎回 | 2026年赎回 |
|---|---|---|
| 赎回当日合同价值 | 3 200 000欧元 | 2 100 000欧元 |
| 尚未返还的保费 | 2 000 000欧元 | 1 250 000欧元 |
| 取出金额 | 1 200 000欧元 | 1 000 000欧元 |
| 返还的本金(保费 × 取款 ÷ 价值) | 750 000欧元 | 595 238欧元 |
| 应税收益 | 450 000欧元 | 404 762欧元 |
| 所得税(12.8%) | 57 600欧元 | 51 810欧元 |
| 社会税(17.2%) | 77 400欧元 | 69 619欧元 |
| 合计 | 135 000欧元 | 121 429欧元 |
2026年,合同价值2 100 000欧元,他再次取出1 000 000欧元。应计入的保费不再是2 000 000欧元,而是1 250 000欧元:750 000欧元的本金已在2025年返还。
现在假设,由于保险公司没有提供明细,2025年的赎回按其全部金额1 200 000欧元申报。这时计算出的所得税为153 600欧元,社会税为206 400欧元,即360 000欧元:多缴225 000欧元。反之,完全不申报的赎回可能导致被追缴135 000欧元,并加收滞纳利息,视情况还可能加征罚款。在这两种情况下,准确还原本金和收益才能缴纳正确的金额。
在境外预扣的税款:法国如何处理
境外保险公司有时会依据其本国规则在赎回时预扣税款。从法国方面来看,问题在于这笔税款能否从法国税款中扣除。答案取决于法国与该国之间的税收协定:视情况而定,并经分析税收协定后,在境外预扣的税款可能在法国享受税收抵免,原则上以税收协定规定的税率和同一笔收入对应的法国税款为限。超出部分原则上在法国既不能抵扣也不予退还。本站关于8TK和8VL栏与双重征税的文章详细介绍了这些机制。
因此,让境外保险公司掌握投保人为法国税务居民的准确信息是有益的:如果按投保人居住在保险公司所在国的情况进行预扣,预扣额可能超过法国所考虑的金额。收回这部分超额(如适用)属于在另一国办理的手续,可由当地专业人士协助。
有时难以定性的合同
本文介绍的税收制度适用于在境外签订的人寿保险合同和资本化合同,以及“同类投资”。然而,在法国境外以人寿保险名义销售的某些产品与法国合同并不完全相似:投资于专属投资组合的高度个性化合同、接近证券账户的产品、退休或保障合同、混合多种机制的架构。根据其特点,可能需要确定它们是适用人寿保险制度,还是适用其他有时不太有利的征税规则。这一定性应在申报赎回之前,根据合同本身(一般条款和特别条款、运作方式、保障内容)进行核实。
被保险人去世适用其他规则,即遗产方面的专门规则,本文不作介绍:请参阅境外人寿保险与遗产继承一文以及关于国际遗产继承的页面。
我在案件中看到的情况
在我处理的案件中,境外人寿保险的赎回是常见的错误来源。我经常遇到在法国未申报或申报不正确的赎回。此外,人寿保险合同与证券账户和退休账户一样,属于最常被遗漏的境外账户:一般来说,这些都是存有最多资金的账户。而税务机关关注这些合同时,几乎总是因为它通过信息自动交换收到了相关信息。
第一个困难在于文件材料。对于一次赎回,往往很难从保险公司取得对法国税收而言关键的明细:在支付的款项中,哪部分对应投入的本金,哪部分对应金融收益,而只有后者应纳税。详细文件需要时间才能到达,期限也随之延长。因此,我首先会收集并核实相关材料:保费历史记录、赎回价值、每笔交易的对账单。
我还看到一些境外保险公司把投保人当作其本国税务居民来预扣税款,而投保人实际上是法国居民。这时的预扣额往往高于对非居民适用的预扣额,而法国只在税收协定的限度内予以考虑。之后要收回多缴的部分很复杂:因此,事先让投保人在境外机构正确登记为非居民十分重要。
最后,某些合同难以按照法国税法定性。鉴于其复杂性,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对这些产品往往不太熟悉:这时需要做大量的解释工作,准备一份清晰的材料,说明合同的运作方式和所采用的计算方法,并附上证明文件。根据我的经验,材料的呈现方式视情况可能对结果产生显著影响,但每种情况各不相同,任何结果都无法保证。
赎回未申报:有哪些风险,有哪些办法?
未申报的赎回可能导致就收益追缴所得税和社会税,加收滞纳利息,视情况还可能加征罚款。如果合同本身未申报,原则上将被处以每份合同每年1 500欧元的罚款(如保险公司设立在未与法国签订行政协助协定的国家,为10 000欧元),税务机关更正税款的期限原则上延长至十年:请参阅本站关于罚款和时效期限的文章。
可能存在多种办法,是否合适取决于每种情况:在某些情况下,提交更正申报可能是一种解决办法;在另一些情况下,可以考虑对境外账户和合同进行更全面的补正,本站关于遗漏申报境外账户的文章对此有所说明。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律师的分析有助于衡量所涉利害、核实计算和合同定性,并选择最合适的途径。
最常见的错误
- 以保险公司在境外或已在境外预扣税款为由,不在法国申报赎回。
- 申报取出的全部金额而不是仅申报收益部分,从而就自己的本金纳税。
- 第二次赎回时,忘记从保费中减去第一次赎回时已返还的本金。
- 对在设立于欧盟和欧洲经济区以外的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适用7.5%的税率和扣除额。
- 忘记在赎回次月提交2778表并缴纳预缴税款,或忘记缴纳社会税。
- 在全部赎回的当年不再申报合同(8TT栏、3916-3916-bis表)。
- 任由境外保险公司把投保人当作其本国居民处理,预扣的税款法国不会全部予以考虑。
常见问题
我只取出了我的本金:还需要纳税吗?
原则上不能选择“只取出本金”:从税收角度看,每次部分赎回都包含一部分本金和一部分收益,按合同价值的比例计算。只有收益部分应纳税。
境外保险公司已经预扣了税款:还需要在法国申报赎回吗?
原则上需要。在境外预扣的税款并不免除在法国的申报义务;视税收协定而定并经分析后,它可能在一定限度内享受税收抵免。
2778表是什么?何时提交?
这是用于就境外合同的收益申报并缴纳所得税预缴税款和社会税的表格。应在赎回次月的前十五天内,向住所地税务局提交并同时付款,除非设立在欧洲经济区的保险公司根据授权代为办理。
我的合同已满八年:能否享受4 600欧元或9 200欧元的扣除额?
如果保险公司设立在法国,或设立在与法国签订了行政协助协定的欧盟或欧洲经济区国家,原则上可以。对于设立在其他地方的保险公司,原则上不适用扣除额。扣除额不减少社会税。
我在迁居法国之前签订了合同:法国能否对全部收益征税?
原则上,法国税务居民须就其进行的赎回在法国纳税,包括其抵达法国之前累积的收益。但视情况而定,适用的税收协定和个人情况可能改变分析结论:事先进行审查是有益的,尤其是在金额较大时。
保险公司只告诉我支付的金额,没有明细:怎么办?
计算需要知道已缴保费总额、以前的赎回以及取款当日的赎回价值。这些信息可以向保险公司索取,也可以根据年度对账单和交易通知还原。由于取得这些信息有时需要很长时间,及早索取可能是稳妥的做法。
我几年前赎回了合同但没有申报:是否为时已晚?
不一定。视情况而定,可以考虑提交更正申报或进行更全面的补正。如何选择取决于金额、所涉年度、合同本身是否已申报以及是否已收到税务机关的函件:建议事先由律师进行分析。
参考文本
- 《税收总法典》:第125-0 A条(人寿保险和资本化合同收益的征税、扣除额、7.5%的税率和150 000欧元的门槛)、第125 D条(非最终性统一预扣税)、第200 A条(12.8%的统一税率和选择适用累进税率表)、第1649 AA条(在法国境外签订的合同的申报)、第1766条(未申报合同的罚款)。
- 《社会保障法典》:第L136-7条(投资收益的CSG);2025年12月30日关于2026年社会保障筹资的第2025-1403号法律。
- 《税收程序手册》:第L169条(追征期限延长至十年)。
- BOFiP:BOI-RPPM-RCM-20-10-20-50(收益计算、部分赎回、扣除额)和BOI-RPPM-RCM-20-15(2017年9月27日起缴纳的保费适用的制度)。
- 第2778号表格及其说明;第2042号申报表:2VV、2WW、2ZZ、2CK和2OP栏;第3916-3916-bis号表格和8TT栏。
本金和收益的计算、因保险公司所在国而异的税率、2778表的预缴税款、境外预扣、合同定性:境外人寿保险的赎回涉及众多规则,金额往往很高。Marc Uzan律师是税务律师,2008年起在巴黎律师公会执业,分析合同和保险公司提供的材料,核实应税部分的计算,协助办理申报,并在以往的赎回未申报时协助进行可能的补正。另请参阅本站页面申报境外账户(3916表)和文章境外账户、人寿保险及信托的申报,或预约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