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起适用的新规定要求在进行所得申报的同时,一并进行数字资产申报。这一新义务于2020年生效,涉及2019年产生的收入。这些新规则仅适用于偶然性投资者。事实上,经常性投资者适用个体企业的税制:2022年之前为工商业利润(BIC),自2023年1月1日起为非商业利润(BNC)。
为了更好地规范此类交易,适用于加密货币的税收规则经历了多次调整。事实上,加密货币的税收监管长期以来一直模糊不清,难以把握。
然而,尽管这些新规定明确了若干关键问题,但遗憾的是,在某些方面法律上的模糊之处依然存在,尤其是偶然性投资者与经常性投资者之间的界限。此外,申报方式在任何情况下都相当复杂,不易掌握。
为避免处罚,务必认真研究申报制度以及加密货币的税制。同时,还应关注加密货币境外账户的申报与税制。
加密货币申报以及加密货币账户申报均须符合新的法律规定。请花时间了解相关办理步骤,以便按照规定格式完成申报。这样,您就可以避免有时相当严厉的处罚。
申报义务:哪些加密货币交易需要申报?
根据适用于偶然性投资者的现行法国法律,涉及加密货币的四类交易属于应税交易,具体包括:
– 出售加密货币:将数字资产兑换为美元、欧元等法定货币;
– 使用加密货币购买服务或商品;
– 加密货币挖矿所产生的收益;
– 中心化或去中心化金融所产生的收入(质押(staking)、借贷(lending)、流动性挖矿(farming)、主节点(masternodes)等)。不过,此类交易的税制目前仍不明确。
如果您需要进行加密货币申报,但无法区分和归类各项交易,请不要犹豫,寻求税务律师的协助。该专业人士能够在申报的各个环节为您提供建议,帮助您避免可能代价高昂的错误和遗漏。
加密货币申报:如何操作?
加密货币申报是一项适用于所有投资者的义务。但是,适用于偶然性投资者的规定与适用于经常性投资者的规定有所不同。事实上,后者必须遵守适用于专业人士的常规税收规则。
本文将重点介绍偶然性加密货币投资的申报与税制。
无论您的交易活动产生了收益还是亏损,您都必须在申报常规收入的同时进行申报。为此,您需要填写第2086号表格,并在其中填报加密货币的收益或亏损。在申报常规收入的同时申报加密货币的这一义务仅适用于偶然性投资者(经常性投资者适用专业人士的税制:自2023年起为非商业利润(BNC))。
如何启用第2086号表格?在线进行所得申报时,到达第3步后,点击“附加申报”(« Déclarations annexes »)即可进入第2086号表格。选中该表格后,只需确认即可。点击“下一步”后,您可以随时访问该表格。事实上,该表格将显示在屏幕左侧,只需点击即可打开,并进入您的加密货币收益/亏损申报页面。
1- 填写第2086号表格
需要指出的是,申报加密货币交易所产生的收益或亏损的义务一直存在。但直到2019年,才针对加密货币建立了专门的法律框架。事实上,对于2018年及以前取得的收益,须使用第2048-M号表格。其申报手续与任何物品(例如家具或收藏车辆)交易的申报类似。
这些旧表格并不适用于加密货币,因此无法正确申报加密货币。对于2019年的收益和亏损(于2020年申报),情况发生了变化:针对加密货币收益或亏损的申报建立了专门的法律框架。自此以后,须填写更为适用的第2086号表格。
因此,自2020年起(针对2019年度),所有法国税务居民每年都必须申报加密货币的收益和亏损。
需要理解的是,加密货币之间的兑换无需填报在第2086号表格中,因为此类兑换不征税。相反,如果您将加密货币兑换为法定货币(fiat)、服务或商品,则必须将其填入第2086号表格,因为此类交易应纳税。例如,使用crypto.com卡在自动取款机提取现金后购买设备;又如使用币安(Binance)Visa卡支付超市购物或旅行预订费用等。
尽管现行法规已为加密货币建立了专门的法律框架,但仍有一些法律问题有待澄清。此后,税务管理部门(administration fiscale)已更新其行政文件(BOFiP),对自2020年起适用的制度作出了补充说明。
但在这些信息明确之前,仍有若干领域存在模糊之处。本文力求简明易懂,因此不在此一一列举。因此,如果您面临涉及重大利益的复杂情况,建议您联系税务律师。该专业人士的专业知识对于分析您个案的具体情况以及预判您所面临的风险不可或缺。
无论您决定自行填写第2086号表格、在线申报,还是委托税务律师办理,都有一些事项需要了解。如果税务管理部门日后提出要求,您必须能够提供所有必要的证明文件:这些文件必须与第2086号表格中填报的数字高度一致。请记住,在提交第2086号表格后,税务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可以进行税务稽查。原则上,除特殊情况外,他们有三年时间进行稽查。请提前准备好全部证明文件,以应对他们的介入,尤其是在涉及重大利益的情况下。
目前,在法国税收制度下,单纯持有加密货币不征税。如果您持有加密货币但未进行任何兑换,原则上无需填写第2086号表格。在偶然性投资者制度下,如果您仅进行了加密货币之间的兑换,适用的规则也相同。
2- 是否需要填写其他表格?
如果所进行的兑换应纳税,您必须填写第2086号表格,因为它是主表。请注意,随后还必须填写其他补充表格。事实上,税务部门需要多项信息,这些信息对于计算您应缴纳的税款金额不可或缺。以下是申报数字资产需要填写的表格清单:
– 主表第2086号表格:您须在其中填报大量信息,如转让日期、购入价格与转让价格、兑换费用等。这是加密货币申报中最复杂的部分。您必须能够证明您在该文件中填报的所有信息。事实上,一旦遭遇税务稽查,您必须随时准备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 第2042-C号表格:您须将出售数字资产所实现的增值或减值填入第2042-C号表格的3AN或3BN栏。
如何申报在境外开立的加密货币账户?
1- 境外加密货币账户适用规定概览
法国《税收总法典》(Code général des impôts, CGI)第1649 bis C条规定,所有住所或设立地在法国的自然人、协会以及非商业形式的公司,均有义务申报其在一家或多家境外金融机构开立、持有、使用或未使用、以及已注销的数字资产账户。加密货币申报须与常规所得申报同时进行。
需申报的数字资产账户,是指在通常接受数字资产存管的私法人或公法人处开立的账户。当纳税人、协会或公司不具有商业形式时,加密货币账户申报须附于年度所得申报之后。无论账户用途如何(私人用途、职业用途,或私人与职业兼用),每一个数字资产账户均须单独申报。
需要重申的是,只要某人是账户的持有人、共同持有人、实际受益人或经济权利人,该账户即被视为由其持有。
如果在申报期间内账户发生过借记或贷记,则该账户被视为已使用。持有人、共同持有人以及拥有授权委托的人员均须进行申报。无论如何,所有账户都必须申报,包括未使用的账户。
2- 申报我的加密货币账户
税务管理部门专门设立了一份表格,用于申报您在境外开立、持有、使用或未使用、或已注销的每一个加密货币账户。如果您拥有一个或多个加密货币账户(Kraken、币安(Binance)、Coinbase等),则必须为每个账户填写一份3916-bis表格。
在线进行所得申报时,如需找到该表格,您须进入第3步并点击“附加申报”(« Déclarations annexes »)。随后,选择第3916-Bis号表格并确认。请注意,您可以将其与第2086号表格同时选择。
需要注意的是,您必须针对每一个境外加密货币账户、每一年度填写一份第3916-Bis号表格。向税务管理部门申报的义务涉及您在境外交易所开立的所有账户。由于经常使用的法国交易所为数极少,大多数加密货币账户均在境外机构开立,因此属于申报义务范围。
完成这一步骤后,您的加密货币账户即已妥善申报。接下来,您只需申报在纳税年度内实现的收益或亏损(如有)。税务管理部门需要这些信息来计算您应缴纳的税款金额。数字务必准确:必须与您所持有的证明文件相符。
加密货币税制:规则是什么?
1- 对增值征收31.4%的税
需要重申的是,只有已实现的增值才需纳税。因此,根据所进行交易的结果,除选择适用累进税率表外,纳税人须就纳税年度内实现的增值总额缴纳31.4%的税(12.8%的所得税和18.6%的社会保障税;2024年及以前进行的转让为30%)。
例如,如果您以750欧元的价格出售了以250欧元购入的1个ETH,则应纳税额为157欧元[(750-250) x 31.4/100]。
2- 未申报加密货币收益及加密货币账户有何风险?
如果未进行申报,您将面临税务补征,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导致严厉处罚(税款加征、罚款,在极其严重的情况下甚至会被判处刑罚)。
如果能够证明纳税人存在恶意,并在申报其实现的增值时故意出错或遗漏,将被处以40%的加征。如果纳税人采取了欺诈手段,该加征比例将提高至80%。
原则上,每个未申报的账户将被处以750欧元的罚款。此外,每一处错误或遗漏还将被处以125欧元的罚款,尽管目前税务管理部门对适用“纠错权”持更为开放的态度。
然而,对于资产超过50 000欧元的账户,750欧元的罚款将提高至1 500欧元,每处错误或遗漏125欧元的罚款也将翻倍,即250欧元。
在最极端的情况下,如果纳税人持续无视税务管理部门的说明要求,或者欺诈金额超过100 000欧元,则将面临刑事追诉;在最严重的情况下,原则上可被处以300万欧元罚金及7年监禁。尽管此类情况在实践中非常罕见,但这些刑事处罚确实存在。
因此,强烈建议您在填写所得和加密货币申报时认真对待。尤其是,您应依据全年的交易记录,列出您进行的所有交易。
3- 所得及数字资产申报须遵守的期限
税务管理部门每年都会确定所得及数字资产申报的截止日期。各省的日期不尽相同,一般从5月底持续至6月初。
此外,原则上每年都会开放一段主动更正申报的期间,通常为8月至12月中旬。
加密货币税收制度:重要说明
自2019年起适用的数字资产征税制度由2018年12月28日第2018-1317号法律第41条确立。该制度以统一税的形式,适用于个人在转让数字资产(比特币及其他加密货币)过程中偶然取得的收益。
该税收制度规定于法国《税收总法典》(CGI)第150 VH bis条,适用于自2019年1月1日起进行的转让。因此,2019年产生的收益须于2020年申报。由于此类申报的编制相对复杂,寻求税务律师的协助似乎是可取的,尤其是在涉及重大利益的情况下。
在征税方式和申报义务方面,税收规则在若干问题上仍然模糊。我们的税务律师事务所可以为您答疑解惑,并协助您申报数字资产。
1- 哪些人可能被征税?
根据法国《税收总法典》(CGI)第150 VH bis条,数字资产偶然性转让的征税制度适用于自然人直接或通过中间人进行交易所产生的增值。
税务管理部门表示,征税以税务家庭(foyer fiscal)为单位确定。因此,须将纳税人、其配偶或民事伴侣(Pacs)、其子女以及隶属于该税务家庭的其他人员所进行的全部转让一并计算。
以税务家庭为单位征税的唯一实际后果是:如果家庭中某些成员实现了收益而其他成员发生了亏损,则增值与减值之间将进行抵销。
根据税务管理部门的解释,中间人大体上是指注册地址位于法国的公司或团体。原则上,中间人不从事职业活动。例如,负责从事民事活动(如取得或管理数字资产组合及相关权利)的公司或团体。无论纳税人在公司或团体中担任何种职务、参与程度如何,此类中间人原则上适用合伙企业的征税制度。
税务管理部门表示,该制度不适用于以手工业、商业、工业、农业或非商业活动为经营目的的合伙企业。事实上,此类公司实现增值时,无论资产转让是偶然进行还是较为经常地进行,均适用职业增值制度。
中间人的定义大体上与行政解释在有价证券及公司股权增值方面所采用的定义相当。
2- 哪些数字资产需要申报并可能被征税?
税务管理部门沿用了法国《货币与金融法典》(Code monétaire et financier)第L 54-10-1条以及法国《税收总法典》(CGI)第150 VH bis条的定义。
上述条文明确,“数字资产”一词涵盖代币,但具有金融工具和储蓄凭证(bons de caisse)特征的代币除外,后者适用《税收总法典》(CGI)第200 A条规定的征税制度。因此,根据《货币与金融法典》第L 552-2条的表述,任何以数字形式代表一项或多项权利的无形要素似乎均被视为代币。
3- 哪些交易可能被征税?
该征税制度适用于数字资产或相关权利的有偿转让。需要注意的是,无差价补偿(soulte)的交易(兑换)可以适用延期纳税。您的税务律师可以就此问题为您作出更详细的解释。
《税收总法典》(CGI)第150 VH bis I条指出,为使交易得到确认而以数字资产向交易平台或网络成员(如矿工)支付交易费用,同样构成应税交易。
税务管理部门采取了一项简化措施,允许将与这些费用相关的服务整体视为同一项应税交易。纳税人因此可以就所有此类交易确定单一的增值或减值。
税务管理部门沿用此前的行政规则,明确指出:以经常性方式从事数字资产的买入和转售活动,过去按工商业利润(BIC,Bénéfices Industriels et Commerciaux)征税;自2023年1月1日起,则归入非商业利润(BNC,bénéfices non commerciaux)。税务管理部门并未就如何区分偶然性投资者与经常性投资者作出进一步说明。
税务管理部门未在这一领域提供详细说明,实属遗憾。事实上,在《税收总法典》(CGI)第150 VH bis条所确立的特殊征税制度与职业利润制度之间作出判断往往十分困难。
因此,目前多种制度相互交叉。
数字资产转让交易所产生的收益可能按以下方式之一征税:
- 作为偶然性转让
- 归入非商业利润(BNC)类别
- 归入工商业利润(BIC)类别
需要说明的是,个人进行的偶然性转让先后适用过非商业利润(BNC)征税(2014年7月行政解释)、动产增值制度(2018年4月26日最高行政法院(Conseil d’État)判决),以及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的《税收总法典》(CGI)第150 VH bis条规定的制度。
偶然性与职业性之间的区分似乎应依据一系列综合标准进行判断。
税务管理部门指出:“经常性或偶然性从事该活动的标准,须根据买入和转售交易的具体事实情况逐案审查确定(买入日期与转售日期之间的间隔、所售数字资产的数量、其取得条件等)”。
4- 规定了哪些免税情形?
《税收总法典》(CGI)第150 VH bis II-B条规定,对于在纳税年度内转让价格总额(不计入适用延期纳税的兑换交易)不超过305欧元的纳税人,予以免税。
须计入税务家庭在纳税期间内直接或通过中间人进行的、针对所有对价(货币、服务、商品)的全部应税转让。如果转让系通过中间人进行,则在计算应计入的转让价格时,须参照与合伙人在公司中的权利相对应的份额。
如果转让总额超过305欧元的上限,则须就纳税年度内进行的所有转让计算税款,包括金额低于305欧元上限的转让。因此,须在规定期限前办理相应的手续。
5- 如何计算增值?
增值或减值的计算方法由《税收总法典》(CGI)第150 VH bis III条规定。该数值等于转让价格减去以下乘积之差:整个数字资产组合的购入总价,乘以转让价格与数字资产组合总价值之商。
增值或减值 = 转让价格 – [购入总价 x 转让价格/组合总价值]
该计算结果以欧元表示。如涉及其他货币,应在计算前将其换算为欧元。为此,似乎应适用每笔交易进行当日的汇率。
对于以数字资产换取对价或购买商品或服务的数字资产转让,须进行同样的计算。须以转让或购买当日这些商品或服务的欧元市场价值为准。
6- 转让价格
原则上是指扣除交易费用后的净转让价格。
7- 资产组合的购入价格
税务管理部门明确了在2019年1月1日(新制度的适用日期)之前进行转让时,资产组合购入价格的确定方式。原则上,在2019年1月1日之前已转让的资产的购入价格,不应计入自2019年起在新征税制度下申报的资产组合购入总价之中。
对于按动产增值制度申报的转让,或因转让价格低于5 000欧元适用免税而未申报的转让,原则上同样不允许扣除。对于违反2019年1月1日之前适用法律而未申报的转让,似乎也是如此。
对于2019年之前的交易,可以考虑进行补正。对此,税务管理部门明确指出,对于2019年1月1日之前产生的增值(如有),适用普通法条件下的行政追征权(原则上为3年——《税收程序手册》(Livre des procédures fiscales, LPF)第L169条——在某些情况下,尤其是存在未申报境外账户时,延长至10年)。
如果纳税人无法提供所转让数字资产的购入价格或价值的证明文件,则其购入价值被视为零。
8- 关于数字资产组合总价值的说明
它涵盖出售时持有的全部数字资产。
原则上涉及所有存储载体,无论是本国或境外的交易平台、个人服务器、离线存储系统(cold storage),还是用于存储私钥的“数字保险箱”(CoolWallet、Trezor、Nano、Ledger、KeepKey等)……
同样在确定资产组合总价值方面,税务管理部门似乎接受纳税人使用估值工具,例如公认可靠的网站(原则上为coinmarket、coingecko等),这些网站提供来自主要交易平台的每日平均报价历史数据。
加密货币:未申报时如何补正?
随着新的加密货币税收制度的建立,自2020年起,相关纳税人必须申报其加密货币,包括收益和境外账户。然而,由于某些方面的信息不够明确,加之办理手续时遇到的困难,部分纳税人选择不进行必要的申报,这显然令人遗憾。
因此,第一步是确定纳税人属于偶然性投资者还是经常性投资者。这一步骤有助于确定其征税方式:对于前者,适用31.4%的统一预提税制度(2025年之前实现的增值为30%,自2023年起可选择适用累进税率表);而对于经常性投资者,自2023年起适用非商业利润(BNC,bénéfices non commerciaux)制度(此前为工商业利润(BIC))。遗憾的是,由于目前两种身份——偶然性或经常性——之间的界限仍十分模糊,可以申请税务事先裁定(rescrit),由税务管理部门确定适用的制度。但该事先裁定申请并非匿名。
如前所述,仍有许多模糊之处有待澄清。
尽管如此,尽管存在一定的法律模糊性,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税务管理部门已开始针对加密货币启动首批税务稽查。
这些稽查在2021年还十分零星,但呈扩大趋势。自2022年年中以来,财政与经济部的工作人员似乎在加大行动力度,目标是那些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加密货币相关纳税义务的纳税人。
在此背景下,原则上在可能的税务稽查之前,仍可进行主动补正(明显恶意的情况除外)。
纠错权
纠错权由2018年的ESSOC法(《服务于信任社会的国家法》,État au Service d’une Société de Confiance)确立,是一项税收规定,允许纳税人更正其申报中的遗漏或错误,同时享受滞纳利息的减免。
注意:纠错权不适用于故意逃避纳税的人。
关于加密货币税制常见问题的具体解答
1- 如果我是个人,如何申报加密货币交易所产生的收入?
被视为个人的法国纳税人须向税务管理部门履行两项申报义务。如果其在境外加密货币平台开立了账户,则须填写第3916/3916-bis号表格。
其次,如发生应税转让,其有义务填写第2086号表格。该表格是加密资产增值年度申报的附表。纳税人须在其中填报每一笔转让的购入价格、转让价格以及资产组合总价值等信息。
最后,增值或减值总额须填入第2042 C号表格的3AN栏(增值)或3 BN栏(减值)。
2- 加密货币亏损能否抵扣以后年度产生的收益?
某一年度发生的亏损不得结转,在税务上被视为损失。因此,如果您在2019年亏损3 000欧元,而在2020年取得18 000欧元的收益,则税款将以18 000欧元为基础计算,而非15 000欧元(18 000欧元 – 3 000欧元)。
3- 加密货币申报:最常见的错误有哪些?
一般而言,出错的纳税人往往没有申报其开立的全部账户。他们经常忘记将可购买加密货币的交易平台包括在内。
此外,还必须收集有关可将加密货币兑换为存储钱包中所保管资产的交易平台的全部信息。这些信息应有助于在每次应税转让后对资产组合进行估值。这些信息需要通过定期跟踪资产组合来获取。
仅考虑当年所进行交易的纳税人同样犯了错误。例如,如果您决定在2022年转售2019年购入的一枚比特币,您就必须了解其购入价格以及以往年度的其他财务信息。
4 – 如果税务管理部门在所得申报后进行稽查:可以怎么做?
一旦遭遇税务稽查,必须能够解释申报(第2086号表格)中填报的所有数字。强烈建议您妥善整理各类文件、证明材料和交易历史记录。
您必须能够非常准确地解释所提交数字的来源,并说明所采用的计算方法。您还必须说明多年来加密资产组合构成的跟踪情况。仅发送包含原始交易历史记录的文件是不够的。该文件必须附有税务管理部门可以使用的准确说明。如果您在回应税务部门的说明要求时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明文件,您将面临税务补征的风险。








0条评论